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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王朝】梅藤 (Metjen) 自傳

梅藤自傳體銘文是迄今所知年代最為久遠的古代埃及自傳體銘文,它書寫於第三王朝時期,是這一王朝流傳下來的唯一的自傳體文獻。

 

該文獻刻寫在梅藤位於薩卡拉的墓室牆壁上,現存於柏林博物館。該文獻記述了梅藤官職的升遷,從最初的書吏到國家倉庫的總管直至三角洲地區眾多城市和地區的行政長官。與此同時,他還管理著三角洲以外的法尤姆東部地區和豺狼州。尤為重要的是,該文獻還詳細記載了梅藤的社會經濟活動,他曾通過購買和接受饋贈的方式獲取土地。故此,它是我們瞭解埃及早期行政管理體系和社會經濟形態的首選文獻資料。

全文

南方派爾克德的統治者;派爾威爾撒赫的統治者;胡特胡尼森特的統治者兼胡伊的行政長官;公牛山州塞赫姆城的統治者兼行政長官;布托州的統治者兼布托居民的行政長官;奈瑞特州米派爾城的統治者兼行政長官;哈特邁黑特州和兩獵犬城的統治者兼行政長官;赫斯威爾城的統治者;西部州與奈瑞特州的土地掌管者;胡特伊胡特州16州府的統治者;大漠的行政長官兼狩獵之王;赫派什州的土地掌管者、代理人(?)兼行政長官;東伊克爾州州長,土地掌管者兼司法總監;西部州與奈瑞特州的高級行政長官,州府的統治者,強有力的荷魯斯神與瑪阿特女神。

他獲得獎賞——來自眾多自耕農的 200斯塔特的土地。他獲得來自他母親奈布森特50斯塔特的土地,她給她的孩子們立了一份遺囑,只有通過國王的敕令,他們才可以獲得。赫派什州胡特胡尼尼蘇泰赫城的統治者,他和他的孩子們獲得 12斯塔特的土地,以及依附民和小型牲畜。

 

他的父親——法官兼書吏阿努比斯蒙安赫將財產遺贈於他。房中沒有穀物,也沒有其他的物品,卻有依附民和小型牲畜。

他被任命為倉庫書吏總管,兼任倉庫財物總管。在塞姆努他被任命為徵稅官。在公牛山州的高級行政長官後,他成為赫斯布的行政長官。他被任命為高級總管,也被任命為所有王室亞麻場總管。他被任命擔任南方派爾克德的統治者兼代理人,也被任命擔任布托的行政長官、米派爾和派爾斯帕州府的統治者,兼奈瑞特州的行政長官、胡特森特的統治者和州的代理人、派爾什斯特的統治者,南湖地區王室所屬城鎮的統治者。梅藤城建立,這源於他的父親阿努比斯蒙安赫給他的贈予。

因普特州的土地總管、州長和司法機構總監,哈特邁黑特的雙職銜總管,獲贈 4斯塔特的土地,以及依附民和一切物品。王室敕令頒布給倉庫和邊界書吏。

 

王室敕令將土地贈予他唯一的兒子。在西部州和奈瑞特州他被任命為司法機構巡察總監。為他在奈瑞特州、公牛山與赫派什建立了12座梅藤城,它們的僕人為他建造官衙,作為獎賞,他獲贈來自眾多自耕農的 200斯塔特的土地。他的祭奠大廳每天都接收來自國王孩子的母親奈瑪阿特赫普的喪葬神廟的 100只麵包:建造並裝飾了長 200肘尺、寬 200肘尺的房屋,並在那種植了漂亮的樹木,建造了一個巨型湖,還種植了無花果樹和葡萄樹。

 

依據國王的敕令,得以記錄下來,依據國王的敕令,它們得以命名。種植了大量的樹木和葡萄樹,上乘的葡萄酒得以釀造,在圍牆內為他建造起面積達12斯塔特的花園。在伊邁瑞斯的梅藤城和伊阿特索白克的梅藤城,種植了漂亮的樹木。

 

米派爾和派爾斯帕州府的統治者、塞赫姆州府的統治者和布托州府的統治者——梅藤,被任命擔任布托城居民的行政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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