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弗爾利卡拉是古埃及第五王朝的第三位國王。我們對內弗爾利卡拉的統治所知甚少。根據曼涅托的記載,他統治了二十年,但是巴勒莫石碑卻顯示他只統治了九年。根據內弗爾利卡拉位於阿布西爾未完成的金字塔,現代學者推斷,他的統治不可能長達20年。
本篇敕令刻寫於一塊高 106.3釐米、寬65釐米、厚26釐米的石灰岩建築石料上。1903年由皮特里發現於阿拜多斯,敕令免除寺廟人員的徭役,禁止任何人干涉祭司的活動,違者將處以極其嚴厲的懲罰,表現出了統治者對宗教的重視和給予寺廟神職人員的保護和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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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魯斯:烏塞爾哈烏,頒佈給祭司總監海姆威爾的敕令: 我從未給予任何人權力以迫使你所在諾姆的任何祭司從事諾姆內的任何勞役,除了在其所在寺廟中服務於神,以及保持他們所在寺廟的繁榮。根據上下埃及之王內弗爾利卡拉的敕令,他們被永遠免於賦役,你沒有任何權力讓他們做任何工作。我使所有祭司免於從事神的領地上的任何勞役以及諾姆中的任何勞役。根據上下埃及之王內弗爾利卡拉的敕令,他們被永遠免於賦役,你沒有任何權力讓他們做任何工作,諾姆中的任何人,如果他使神的領地上的任何祭司和諾姆中的任何女祭司,從事諾姆內的任何勞役,你應該將其送上法庭,他應該在採石場勞動,還要去收割大麥和小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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